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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妙成龙和盛施圆以及魏子涵三人学习了《妙法西域记》的第十四记,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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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上师:我如何理解“诸法无我”且证得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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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回答:你要明白,世间本没有固定不变的“法”(事物、概念),所有法的意义都是人为命名赋予的。同样,世间万物的形态,也是因为我们给它命名、定义,才呈现出不同样貌。但从本质来说,一切事物的“根源觉知”其实是一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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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上师:那是先有法,还是先有相(事物形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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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回答:想想看,如果没见过树,怎么会给它取名“树”?反过来,如果没有对甜味的喜好,又怎会有“甜饼”的概念?世间一切源于人的贪求与心识的执认——当我们产生某种贪求和认知的执妄,念头就会不断延续,妄立各种条件于觉明妙性中聚合,形成具体事物,所以事物的相体也是菩提妙明的性体,性相一如。所以说,心念产生,相应的法和相就出现了,即种种心生,则种种法生。人们给这些相和法安立名字,冠名妄真,原本性空的菩提妙性就像有了“真实感”被感知,所以道德经里把万物比喻众妙,而这心念的执迷相续,就是众妙的门户了,谓之“玄之有玄”。如果看透表象、领悟菩提道妙的本质精明,就会明白这些相因定义并非真实,而是虚幻,可名为非相,如此这般见诸相非相,就能见到真我如来法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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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上师:这么说,还是心先有法的妄立,然后依种种法而缘聚成相,然后再用心的认知能力给他们起名字,反而把“法本就是心”的真相变成了假象,是不是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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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回答:你的认知是有偏差的。人们的认知分三个阶段,最低阶段是执业虚妄相想的认知,比喻疑邻偷斧,这是唯心定义一切,即唯心论。中间是基于物质世界客观规律的认知,比喻客观分析斧头放置的地方和对邻居长期人品的观察不可能偷斧头,这是唯物论。最高的认知是基于一切产生本源的认知,比喻我,邻居,斧头都在某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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