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强制实施"硐老法",开采深度超百丈需朝廷复核,避免滥采。要求商人每产铜千斤须植树百棵,防止生态恶化。
与商人订立的文书,这事本就是为了改善边关情况才提起,因此文书一定要圣旨的名义写明白不遵守约定会面临的后果。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值此军改之际,特许某地废铜矿由某家承办,依例岁输铜XX万斤于官。一应矿丁由地方官造册稽查,矿硐需工部堪合方可深掘。敢有私贩铜斤出境者,以资敌论斩。待军改毕日,另议矿务章程。钦此。”
若担忧豪强尾大不掉,也可考虑折中方式:官督商办:朝廷持股五成,商人负责运营。矿务债券:发行专项"铜矿债"募集资金,军改后以铜产出兑付,避免直接让渡矿权。
此策可行但须如履薄冰,建议以"试点"形式在一二处矿区试行,配套设立矿务巡察御史,每月直奏开采情况。
同时提前拟定豪强违约时的没收条款,确保朝廷始终掌握主动权。
为财政开源的第二着就有点损了,
在官盐中掺入三成杂质扩大产量,差价充作军费,这食盐人人要吃,从此着手,可以在短时期内收集到大量的财富。
关于本朝盐政体系建议,可以采用“钞盐制"(商人凭盐钞运销)+“榷盐法”(官方垄断),不同对待更可以拉拢分化盐商。让他们愿意让渡出更大的利益给朝廷。
设置东西南北四大盐铁使若按地理方位划分四大盐使,可基于主要产盐区及经济中心进行布局,
东方盐使(辖江淮、山东沿海),管辖范围淮南、两浙(今江苏、浙江沿海)、山东(登莱等地)。
管理海盐生产(如扬州、楚州盐场)。监督运河漕运,确保盐税上缴中央。治所建议:扬州(盐运枢纽,经济中心)。
西方盐使(辖蜀地、陇右),管辖范围剑南道(今四川)、陇右道(今甘肃)。
管理井盐(如陵州、绵州盐井),控制西北边关盐贸。治所建议:成都(蜀地经济中心)或秦州(今甘肃天水,临近陇右)。
南方盐使(辖岭南、福建),管辖范围。岭南道(今广东、广西)、福建(福州、泉州)。
职能为管理南海海盐生产(如广州盐场)。监管海外贸易(如阿拉伯商人贩盐)。治所建议:广州。
北方盐使(辖河东、河北),管辖范围,河东道(今山西)、河北道(今河北、辽东)。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