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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让我惊讶不已,愤怒异常。我请了三天假,跟踪了颍秀两天,在一个商场的门口见到聚会的两人。女孩儿长发披肩,抹着淡妆,容貌美丽,脖子上挂着一台相机。颍秀在跟前唯唯诺诺,满身透着欢喜。我走近他们,站在他们中间,颍秀问我怎么会出现在那个地方。我告诉颍秀在这地方有个客户刚好需要画幅画,正好要用到相机,让我用一用。我带颍秀和导购走到我曾经的确画过画的一个巷子里面,我将相机挂在脖子上,相机至少有五斤重。我没有扇耳光,而是一记重拳击把导购打倒在地上。
“滚远点儿,烂货”我说:“这台相机是我的。”
颍秀拽住我的领口,要为自己的心上人复仇,眼睛喷着怒火——还有去我那儿借钱时呜咽的落寞眼神——瞒不过别人。
“来啊。”我瞪着颍秀的眼睛:“打我两拳,让躺在地上的烂货看看你有多愚蠢。”
颍秀没有打我,转身去搀扶躺在地上的导购,导购不知是疼的还是吓的,哭个不停,颍秀不停的哄她。我指着地上的两人,警告他们再让我看到他们有这种苟且之事就决不轻饶,像武侠小说里面的侠客一样大义凛然,毫不退让。之后带着相机扬长而去。
三天之后,我见到颍秀,他脸上带着伤痕,双目无神,像是刚刚死过一次。那个导购纠集同样在这座城市的狐朋狗友将颍秀痛打了一顿,他们逼问颍秀我的信息,扬言要打断我一条腿,让我的后半生只能在轮椅上渡过。颍秀如同坚守阵地的最后一个战士,宁死不从,说出一句哲学味十足的话:“打我就是打他了,你们打吧。”
我没想到过会为颍秀带来这样的皮肉之苦,我气不过,但做什么都于事无补。不过事后想来,皮肉之苦总是好过心中之苦。之后的那些天,颍秀如行尸走肉一般,几乎成天的不吃不喝,他的老板找到我——我曾经为他画过一只夏天趴在柳树上鸣唱的知了。
“他再瘦下去就要消失了。”他说:“用你们的家乡话劝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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