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官员,自然生活水平也是贫富不一。
明代官员的收入构成,大致分为以下两大类:一是正常收入,以俸给为主;二是额外收入,包括正常的额外收入,以及灰色收入、黑色收入。
明代官员俸给,分为本色、折色两种支取。
本色支取的俸给,又可分为三种:一是“月米”,大致为每位官员每月支取1石。这是官员每月生活的基本保障。
二是“折绢米”,即以绢折米,官员俸给每年有2个月支取的是折绢米,通常为绢1匹,折银7钱。
三是“折银米”,即以银折米,每年有10个月支取的是折银米。
明代官员禄米俸钞之数,最初确定于洪武十三年(1380)。至洪武二十五年,又重新更定官禄,从正一品每年的俸给米1044石,一直到从九品每年的俸米60石,随之成为一代定制。
说一句大实话,明代官俸之薄,确实堪称历朝历代之最。
这样低薄的官俸,难免导致这些下层官员出现“不足供饔飱”的生活窘况,于是,为了自己家人不知道与跟着自己饿肚子,这些官员自然要想别的办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额外收入。
明代官员的额外收入,分为正常的额外收入与非正常的额外收入两类。
以正常的额外收入而论,明代官员大致可以获得如下数种收入:
一是来自朝廷各种名色的赐赉,尤其是在朝的大臣,所得赏赉则相对更多。
二是赐给官员“节钱”,属于官员过节时的补助性收入。这种节钱,又称“公宴钱”。
三是地方官员可以支取“马夫银”,类似于交通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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