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16~17世纪间生物学家们的重要课题。由于生物分类原则上的分歧,这时在生物学家里形成了两个相互对立的派别。以意大利解剖学家切萨皮诺(Andrea cesalpino,1519~1603)和马尔皮基(mareellomalpighi,1628~1694)为代表的一派认为物种是不连续的,因此可以用一个或少数几个人为选择的标准把生物区分成界限分明的类群,例如根据花的形状或者子叶的数目来给植物分类。这种分类法叫做“人为分类法”,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许多生物分类所用的都是这种方法。另一派以法国植物学家洛贝尔(matthias de L'obel,1538~1616)和瑞士解剖学家、植物学家鲍欣(Gaspardbauhin,1560~1624)为代表。这一派认为物种是连续的,人们所应当做的事情,是把生物物种分为“自然的种”,为此要尽力对一切能够找到的动植物的特征进行研究,从而确认某一个种内各亚种的亲缘关系,然后据此分类。这种分类法叫做“自然分类法”。鲍欣除了积极主张自然分类法之外,他还是给生物命名的“双名法”的始创者,他用属名和种名并用的方法为植物命名,以避免植物的同物异名和同名异物的混乱现象,这对于分类学有重要的意义。 到18世纪,人为分类法为瑞典着名科学家林奈(carl von Linné,1707~1778)所继承和发展。林奈是一位知识广博的学者,曾担任过许多重要的学术职务。1735年他出版了《自然系统》的第一版,他在世时此书总共出了十二版。他在书中写道:“知识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事物本身。……通过有条理的分类和确切的命名,我们可以区分并认识客观物体。……分类和命名是科学的基础。”他的这些意见在当时无疑是十分重要的。林奈是人为分类法的集大成者。他分类的目的只在于认识事物,所着眼的是分类的可行性和实用性。他的分类不能充分揭示物种的内在联系,这是他自己也意识到的。他把生物分为植物和动物两界,相似的植物或动物归并成种,相似的种归并成属,相似的属归并成目,相似的目归并成纲,于是形成了界→纲→目→属→种这样的分类系统。对于植物界,他以花为分类的依据,用花的雄蕊数目区别纲,雌蕊的数目区别目,花果的性质区别属,叶的特征区别种。对于动物界,他则根据动物的心脏、血液、呼吸、生殖器的形态和状况来分类。林奈发展了鲍欣的双名法,把它推广到动物界,并且一律采用拉丁文,使双名法更为规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