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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我知道这个地方。那是人类的聚居地,不过也会有些妖魔鬼怪混迹在其中。
听闻那里繁华富贵得紧,日夜灯火通明,江畔笙歌不息。人类往来贸易,换来一种叫银子的东西,想买什么就能买什么。那里有各种吃食,各色点心,好像还有一种糕点叫槐花糕,不知道有没有生吃槐花味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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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这些东西是我亲身经历过的,还是旁人告诉我的,只是模模糊糊的有关于这些的记忆。不过忘了也不打紧,反正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这种细枝末节的东西,不记得就算啦。
话又说回来。人间好像好得不得了,但毕竟是人住的地方,是不利于妖精修行的。可我在这地方待了许多年,修为也没见怎么增长,反而是一天比一天耐不住寂寞。因此,我才萌生了这个想法。
我要去人间看一看,玩一玩,过过人的生活。如果玩腻了,大不了又回来便是。
思及此,我下定决心,一把跳下了树,仰头说了声:“老家伙,我真的走啦!”
老树没有成精,当然回答不了我。但毕竟借了它的树根做窝这么好些年,我也难免对它生出了一些感情,觉得打声招呼才算好。
如果人间真有那么好,那我可能就不会再回来了,这一别就再也见不到老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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