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四点三十二分十八秒,太叔先生起夜去洗手间。
半夜四点三十三分二十九秒,太叔先生从洗手间出来,继续睡觉。
太叔先生第二天早上六点一刻起床了,洗漱,晨跑,冲澡,吃早饭。不吃青红椒,喜欢洋葱和xx。
元宝苦恼的在本上花了两个叉子,他偶尔也会忘词,太叔先生喜欢吃的那种东西,他突然想不起来用凡人的语言怎么写了。
元宝来不及去查凡人的字典,又跟着太叔先生跑了,出了别墅,应该是去工作了。
元宝虽然用的是肉体凡胎,不过他本身是会术法的,所以隐身什么的对他来说都是小意思,以至于太叔先生完全不知道自己身边有个跟踪狂。
太叔先生今天去的并不是昨天那座大厦,而是他地方,这地方应该也是太叔先生的一家公司,比昨天更气派。
中午十二点半,有秘书给太叔先生送了午餐。
午餐闻起来太香了,元宝肚子好饿。
元宝本身并不需要吃凡人的东西,只有他的肉身需要,不过即使他不吃,也并没有什么伤害,不会被饿死,最多肉身消瘦一些。
然而凡间的饭香味儿对元宝来说实在是很大的诱惑。元宝决定去觅食,反正太叔先生现在看起来并不高兴,也不是和他搭讪的好时机。
元宝一边下楼一边叹气,太叔先生总是板着脸,无时无刻很不高兴的样子,到底什么时候才是时机?
元宝苦恼的来到了大厦楼下,隔着一条街,他就闻到了一股香味儿。
元宝寻着香味儿找过去,就看到一个煎饼摊在路边,因为是中午,有三四个人排队买煎饼。煎饼看起来又大又好,闻得元宝口水肆意,他实在想尝一尝这种凡间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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