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家了,要是一般人早该飘飘然了,但温良表示,心好累。
他早逝的爹妈给他留下了大笔遗产,温良只要不是个混的,这辈子基本就是衣食无忧了。
他不缺钱,也不稀罕名利,写东西也全出于真心的喜欢。
但是,他还是心累。
因为,他是个基佬。
而作为基佬的他喜欢上了他邻居,一个男的,但那男的不喜欢他,甚至都不知道他叫啥。
然后,那男的还是个武力值max的退役军官,换句话说,他强不了他,只能每天暗戳戳地跟个变态似的、拿着望远镜觊觎人家的肉体。
唉,他才高八斗貌比潘安家财万贯……可惜,他爱的人不爱他。
唉,既然得不到他的灵魂,就得到他的肉体好了(? ? ?)?。
然而,就在温良刚准备豁出去的时候,他心上人,出车祸了。
命大,没有死,但也差不离了——成了个植物人。
偏偏医院又联系不上他家里人,于是“热心肠”又不差钱的温良就自告奋勇地接过了这担子,在医院养了几个月后又干脆把人接回了家调养。
唉,既然生不是他的人,那这半死不活的总可以变成他温良的吧?
想着想着,温良就干脆付诸实践了。
他笑得像只偷腥的猫,还臊着脸看了眼袋子里的东西……再看一眼……再看一眼好了……最后干脆把东西倒出来摸上了——在乌漆抹黑的屋子里都能看见他两眼里头泛着光。
他也不打算开灯了,就这么借着窗外的月光进了房。
那张他用了老多毛爷爷才换来的大床上现下正躺着一个男人,头发寸短,五官硬朗,闭眼的时候眉间都是皱着的,配上近一米九的高个儿,即便现在成了植物人,也像是一尊高贵的石雕,肃穆而不容侵犯。
但温良才不管这些,他只知道,这男人现在正躺在他的床上,而在他的地盘上,他完全可以,为所欲为╮( ̄▽ ̄)╭。
跑进浴室里把自己里里外外仔细清洗了一遍,温良连块遮羞布也不打算用,浑身光溜溜的、晃着小屁股就跑出来了。
他爬上床,看着男人的脸,怎么瞧也瞧不够,跟个痴汉似的,就差口水啪嗒啪嗒往下掉了。
“严大哥,该洗澡喽~让良良帮你洗好不好啊~”问是问了,但温良压根没指望人回答,边说就边急色地去扒人衣服。
也好在严以修穿的都是些宽松型的居家服,加上温良猴急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