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吴氏是弟媳妇。
蔺某算盘打的啪啪响,可是吴氏忍不下这口气,不肯答应。原本恩爱的夫妻反目为仇,吵闹不休,最后,吴氏一气之下,将蔺某告上公堂。
因蔺某如今有官职在身,金氏又来头不小,下面的官员不敢审理,直接报到了裴太守面前。
这案子并不复杂,也并不难判:兼祧不是不可以,但是,当年跟吴家求婚时,蔺某便该事先声明,而不是在若干年后,儿子都有三个了,再冷不丁儿的提起。
兼祧,对妻子来说,是件很屈辱的事。天朝从来是一夫一妻的,可是在兼祧这样的情形下,一个男人会有两位妻子。这种非常之事,当然要事先挑明,双方都同意了,方可。
可是蔺某当年到吴家提亲时,从没提过“兼祧”两个字。和吴氏一同生活的这些年里,也没从提过“兼祧”两个字。
兼祧,是他在京城迎娶过金氏之后,才提出来的。显然,这是在亡羊补牢。
吴氏完全可以控告他停妻再娶,裴太守也有足够的理由判他和金氏离异。
“……为父自不惧京中的金主事,当公平判决。不过,以为父看,吴氏狠不下这个心。”裴太守淡淡说道。
若判蔺某和金氏离异,等于是把金主事得罪到家了。蔺某还敢不敢回京城继续任职?金主事不得恨死他么。
蔺某是一家之主,吴氏和三个儿子都还指望着他。坏了他的仕途,恐怕不是吴氏的本意。
☆、两个指头
阿玖乖巧的偎依在裴二爷怀里,听祖父和父亲说话。
一开始,阿玖以为祖父提及的这案子纯是民事纠纷,还在积极的替受害人吴氏想着对策,“不做官又怎么了?宁可摘了蔺某的乌纱,也不能让自己多出位‘大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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