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就像失去理智的野兽一样。’
但雷蒙此时根本顾及不了它,因为眼前的其他狂狒狒已经冲到眼前了。
这些狂狒狒简直悍不畏死,加上身上的硬毛防御力堪比护甲,根本不畏惧他手中的长剑。
雷蒙虽然在它们身上斩出不少剑痕,但居然都无法将它们重创!
这群狂狒狒不仅毛硬,肌肉硬,骨头更硬!
一时间雷蒙感觉有些棘手。
尤其是有几只狂狒狒好几次准备直接冲过去找莎丽菲她们,让雷蒙在阻止它们的时候,有些吃力。
不过哪怕如此,雷蒙也不敢轻易释放‘嘲讽’,因为这群狂狒狒要是一齐无脑不要命的冲上来,他不觉得自己能够安然无事,尤其是他的剑斩在它们身上还很难将它们重伤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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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狂狒狒不仅力量大,速度快,防御还高!
至于使用‘疾风斩’,这群狂狒狒站位过于分散,雷蒙一剑最多只能斩杀两只罢了!
尤其是在他使用‘疾风斩’时,其他狂狒狒直接朝莎丽菲她们冲过去,以狂狒狒的速度,雷蒙根本来不及回去救她们。
一时之间,雷蒙竟奈何不了这群不怕死的狂狒狒。
终于,雷蒙在躲过一只狂狒狒的攻击后,退后几步拉开了距离。
然后看着手中的长剑,摇了摇头,笑了起来:“果然,长剑在这种被众多敌人围攻,而且还都是贴身近战肉搏的时候,只会让我觉得碍手碍脚。”
这时,一只狂狒狒见雷蒙似乎在发呆,直接冲了上来,举起利爪拍向雷蒙的头颅。
它似乎已经看到雷蒙的头颅被自己拍碎的场面。
但雷蒙却突然一个跨步,主动撞进它的怀里。
嗤!
下一刻,长剑直接将其心脏贯穿,雷蒙扭转剑身,直接将其心脏绞烂。
你们的硬毛能挡得住斩击,却挡不住穿刺……雷蒙在心里淡然说道。
但其他狂狒狒这时已经冲上来了,根本不给雷蒙拔剑的时间和机会。
这就是雷蒙明明知道能一剑刺死这些狂狒狒,却不如此做的原因,因为只能用一次,他就不得不放弃手中长剑。
不过,雷蒙现在正有此意!
近战肉搏?
不好意思,我也会!
雷蒙双手轻轻一推,一脚将身前的尸体踢飞,将一头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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