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别人脖子的利齿。
沈易眯了眯眼,试探道:“怎么?狼王居然能容忍?”
哧库犹冷笑一声:“天大的英雄也终究有老的一天,否则怎么轮得到野狗出头?”
沈易听出来了,加莱荧惑不是受伤就是生病,恐怕已经失去了十八部落的控制权。
他将腰间割风刃放下来,刀尖隔着鞘,拎在他手上刚好能拄在地上,哧库犹瞳孔微微一缩——玄铁营永远是笼罩在十八部落三代头上的阴影。
沈易拿着他那翰林的文雅腔调说道:“贵部狼王性情多有偏激,这些年大动干戈,想必族人们也没有几天好日子过,如今我西北有重兵把守,狼王手上的勇士未必还有一战之心与一战之力,恕我愚钝,为何贵使要千方百计地混入使节团中破坏和谈?岂不是连累三王子一个无辜的孩子?”
哧库犹平心静气地看了他一眼:“将军说得有理,十八部落联盟里那些人恐怕也都是这么想的,但这并非我王心愿。我曾向长生天发誓忠于我王,即便背负背信叛徒之名,也要替我王完成他的心愿。”
沈易:“请指教。”
“猛兽就是要有猛兽的样子,倘若十八部落将来落到那些摇尾乞怜的人手上,从此被大梁训成一只挖紫流金的狗,还不如让他们就此覆灭,死在奋武战斗的路上。”哧库犹看着沈易道,“黑乌鸦的将军,我问你,你是愿意被可悲地活着,还是死在烈火里。”
这哧库犹说话跟混蛋一样,陈轻絮本以为沈易不屑理会,不料沈易听问,居然真的一板一眼地回道:“我自己比较愿意死在烈火里,但也知道‘蝼蚁尚且偷生’的道理,从军戍边者,保护那些更愿意活着的人是理所当然,我并不认为渔樵耕读的平静日子哪里可悲——倘若族人真得活得很可悲,那也是持利器的上位之人的过错。”
沈易说完,感觉自己大致已经得到了一些信息,便退后一步,彬彬有礼地对陈轻絮做了个“请”的手势:“雁王托这位姑娘问你句话,我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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