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用的是这里的俚语,而只会人类通用语和精灵语的埃文只得默默坐在“客厅”里。
这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臭咸鱼和劣质啤酒的味道,而且屋里的凳子实在太矮了……呃,埃文坐在上面时感觉像在蹲着。
他正在打量屋内的装饰时,看见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怯生生从麻布后面钻了出来,好奇地看着自己。
埃文莞尔地招了招手:“别怕,男孩,你是萝丝的弟弟?”
小男孩跑到埃文面前,充满赞叹地打量了他好一会儿,点点头说道:“嗯,我叫提姆。你好漂亮,我可以跟你做朋友吗?”
“……”埃文哭笑不得,想了想只能说道,“谢谢。我叫埃文。”
提姆耶了一声,很快开始展露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孩本性,在瞄了好几眼埃文背后露出来的剑柄之后,又好奇地打量他的耳朵:“埃文,你的耳朵怎么这么长?”
埃文淡淡笑了笑,说道:“因为我是一名血精灵。”
“血精灵?!我没有听过……”提姆绕着埃文走了一圈,“血精灵都像你一样好看吗?你的盔甲真酷,是不是从你的父辈那里继承的?听说使大剑的骑士都特别厉害,你是男爵吗?子爵?”
小男孩滔滔不绝,埃文好笑地看着他走东走西,很快搬出了一把木剑走到自己面前:“你看!我也会耍剑!我是不是也很厉害?我要练多久才可能像你一样酷?”
埃文摸了摸他柔软的头发,笑道:“很快,男孩儿,你会成长得很快,很强壮,你已经很酷了。”
提姆脸上都有些红了,正在这时萝丝从里面走了出来,捏了捏提姆的脸蛋说:“好啦提姆,不要缠着帕拉丁先生了。快跟姐姐出去做饭。”
提姆闷闷地哦了一声,被萝丝拎着出了门,回过头时对埃文晃了晃手里的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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