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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好。”杜雪怀点点头,打量了陆秀一眼,“今天这身也很漂亮。”
“谢谢!”陆秀撇了撇嘴,果然是弯的,关注的重点竟然在衣服上。
因为她是杜雪怀带过去的,所以六叔把她的那几套衣服放到了最优先。陆秀原以为要很久才能全部拿到,没想到那边没几天就把所有衣服都做完了。
今天她穿的是一身绛红色绣金线的旗袍,原本只想要普通的料子就行,六叔却使用了有着“织中之圣”美誉的缂丝面料,也不知他一个老裁缝从哪里弄来这种古时候给帝后做龙袍凤袍的料子的。要不是陆秀曾在某档时尚节目中看一个一线女星拿着同样面料的高端礼服炫耀过,她还不一定能认出来。
缂丝面料的旗袍,在现代起码十万块打底。陆秀前世只是个三流小演员,就算是最红的时候也没穿过如此贵重的衣服,如今莫名其妙穿回民国当了歌女,却反而有幸穿上了原本做梦也无法想像的衣服。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不过,正因为这身旗袍,她倒是终于反应过来了,六叔根本就不可能是什么普通的老裁缝。普通的老裁缝能随随便便在衣服上订满水晶,随随便便甩出缂丝这样的高端面料吗?比起在做衣服,六叔给陆秀的感觉反而更像是在精雕细琢一件件艺术品。
想起杜雪怀之前面对六叔时那副毕恭毕敬的模样,陆秀只能感叹上海这样的地方果然每一个角落都卧虎藏龙。
对于把做衣服当成了一门艺术的老头来说,陆秀那些漂亮又独特的设计果然有着难以言喻的魅力。让学徒把做好的衣服送到陆秀家里的时候,六叔还特意让学徒带话过来,说是只要陆秀有新的设计都可以过去找他。
身上的绛红色缂丝旗袍实在太过抢眼,虽然陆秀依旧穿着被她自己戏称为妈妈鞋的民国风高跟鞋,配上烈焰红唇的精致妆容,整体效果却依然相当不错。
跟杜雪怀寒暄完毕,陆秀拿出纸笔,去茶几那边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旁若无人地开始了誊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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