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更是如鱼得水,只要有条件,白月笙能造一艘三星战斗舰,带领末世老百姓们冲出烂七八糟的地球,开辟新家园。
当然,他的任务是寻找始毒,不是带领地球走向银河系,所以这个计划暂时搁置。
不过短短两个月的时间,白月笙便吸粉一堆,尤其是研发组,整个都成了他的粉丝俱乐部,连老胡子院长都时不时请他去喝茶,是真喝茶,绝对的好茶,说是养身体的,虽然白月笙喝了也不见有什么效果……
红毛小子宫绯是异能战斗组的,这小子是放火的一把好手,能力跟哪吒有些像,弹个指,轰地一声,丧尸都成了烤鸡,酥得透透的,戳一下就哗啦成了粉末。
他对白月笙超级感兴趣,这很好理解,一般情况下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都会对高智商的天才很感兴趣,这是套路。
白月笙也不烦他,熟了就知道这家伙没心机,也不知道是被谁惯的,明明都十七八了,参加战斗几年了,杀得丧尸异兽堆起来都能成一座山了,可偏偏还甜得像个孩子,有什么说什么,嘴巴不把门。
前晚上和科研组的稍微多聊了几句,今天白月笙就有些精神不济,上午待在屋里,哪也没去。
宫绯蹦跶着来找他:“小笙笙~~~~”
白月笙:“……”
宫绯推门而入,开口就是:“走,跟我去三区,大哥回来了,带了不少好东西,见者有份,快跟我去抢!”
白月笙躺在床上裹紧被子:“不要,我累。”
宫绯去扯他被子:“走嘛,见不到大哥的,你不用怕,我带你去凑个人数,咱们抢完东西就跑。”
白月笙在这儿待了两月了,自然知道这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唯独怕这位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大哥”,准确点说是异能者的领袖,在这个末世位面站在对顶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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