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吊桥效应’可以用情绪二因素理论进行解释。
与人们的一般常识不同,个体的情绪经验并不是因自身的遭遇而自发形成,它是一种两阶段的自我知觉过程。
在这一历程中,人们首先体验到的是自我的生理感受,然后,人们会在周遭的环境中,为自己的生理唤醒寻找一个合适的解释。
另外,关于‘吊桥效应’还有一种叫做‘激活论’的解释。
人们的情绪被激发起来,例如欢笑、焦虑或恐惧的时候,更加能够发现别人的吸引力。任何生理上的‘激活’,都可能令人而容易心动。
‘危险或刺激性的情境可以促进彼此的感情’这一理论,在恋爱中的实际应用有许多。比如情侣们一起坐过山车,一起看喜剧哈哈大笑或者一起逃离着火的建筑物,都会引起情绪上的波动,从而激发互相之间的‘感觉’。
那么下一个问题,你知道‘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吗?”
“知道,那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现象。
在斯德哥尔摩,曾经有银行劫匪试图抢劫一家银行,失败后劫持了银行里的几个职员作为人质,和警察对峙了好几天。
当他们被解救出来之后,却并不憎恨劫匪,反而还有一个女职员爱上了劫匪。
这一现象说明人性能承受的恐惧有一条脆弱的底线。
当一个人遇上了一个凶狠的劫匪,对方可以随时要他的命时,人质就会逐渐把生命权付托给这个劫匪。
时间拖久了,人质吃一口饭、喝一口水,每一呼吸,他自己都会觉得是劫匪对他的宽容和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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