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自己的胡思乱想加剧这种恐惧——兴许谈不上“恐惧”,但他敏锐地从卓之湘当时的语气中嗅到了对自己不利的讯息。
“字面意思啊,你再想想。”卓之湘没急着给他解答。
汪竞城放在口袋里的手指微微摩挲着:“你是指连璟安排我们见面的那个晚上?”那次,连璟和他事先通了气,两人联手把卓之湘灌醉后,在酒店套房里上演了一出“好”戏。为了答谢他的助演,连璟同意让他在床上弄一回卓之湘。
汪竞城依稀还记得那间套房的灯光偏暗,介于深黄色和棕色之间,很有助兴的效果。他把连璟赶到隔壁房间,亲手一件件脱掉了卓之湘的衣服。那时他满心痛快,还有点不合时宜的兴味,想着就算卓之湘在警局里如何激烈反抗,现在还不是任由他施为?这种心理在现在看来无耻之极,但在当时却确确实实存在。他还记得躺在灯光下的卓之湘的样子,皮肤白皙地像名贵膏脂,透着酒后不正常的红,柔顺的头发丝几乎贴在了白色的床单上,如同海妖的头发。
汪竞城好歹记着自己的职业,说要“弄一回卓之湘”也不过是兄弟间的调侃。说白了他对卓之湘也只是见色起意,以他的身份,犯不着把事情做绝,所以那晚,他只是用卓之湘的双腿草草解决了一次。
但不管怎样,事情还是做了。
卓之湘平静地看着望远镜里的风景:“不全是。”
汪竞城悚然一惊。虽然在说出这个答案时就有所预料,但真的从卓之湘口中得到答案了,他还是感到后背发凉,不禁暗道一声“糟糕”。
“还有什么?”汪竞城迅速撇开这些内心活动,追问。
“考考你。”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卓之湘养成了这种葫芦里卖药的说话方式。汪竞城作为他暂时的枕边人,相对他人体会更深。
按理说这样拐弯抹角的方式很容易让人躁怒,但放在卓之湘身上,似乎就有种理所应当的俏皮,汪竞城没法对此产生任何情绪。
他说:“之后我们在雅风?”
卓之湘的视线跳过蔚蓝的哈德孙河,跳过修长的布鲁克林大桥,落在了不久前他刚跟汪竞城去过的中央公园。
“我们差不多就是那时候混在一起的吧。”说话间,卓之湘忍不住带上了点在他看来格外苍白的讽刺。
餐桌上,卓之湘那句掺了些荤味的话,意指他跟汪竞城之间的一切麻烦事都始于性交——汪竞城因为性吸引而盯上了卓之湘;而卓之湘此后对汪竞城的一系列纵容,主要是发生在雅风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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