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或朋友所有,却故意隐瞒真相,冒充失主上前认领。她的这一行为,本质上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让服务员基于错误认识,将王先生的玉吊坠“自愿”交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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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枚玉吊坠价值一万元左右,符合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构成要件。这里的“数额较大”,在司法实践中虽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差异,但通常几千元以上就可认定。考虑到王先生的玉吊坠的价值,无疑已达到这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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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是否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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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玉吊坠确实属于王先生的遗忘物,如果是张某直接捡到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张某是不构成犯罪的,除非是在找到张某之后,张某还拒绝承认,此时,张某的行为就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会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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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相较于侵占罪,张某的行为更符合诈骗罪的特征。诈骗罪强调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而侵占罪侧重于将已经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张某在获取吊坠时,是通过欺骗服务员这一关键行为得逞的,其行为核心在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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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生活中,面对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时,千万不要动贪念,毕竟,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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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发现没:?人只要少说话,少和人打交道,远离人群,让自己过的清静,就能减少生活中80%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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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那些同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总会消耗掉人们的精力,让人心情不好,让人过的不开心,不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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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曾努力的去维护一段关系,再尽心尽力,也不能让每个人满意!直到遍体鳞伤之后,才会明白:成年人的关系,不是所有的掏心掏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