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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醋而忍不住了。我猜测地有理有据——一个没必要、又并不会在意空气的人不会因为我的被排除在外而不与我亲近,所以只可能是他不敢。我又不是什么大人物,怎么会不敢呢?只能是喜欢。
一切发生的那么自然,甚至除我之外没有人意识到我是唯一一个林奉主动交好的人。
他的生活开始与我的生活发生更多交集。
他企图感染我、感化我、让我离开他之后不能生存,有一个让我外在形象得到管理的受我感激的“姐姐”已经让他有所介怀,可能因此他想剥夺我的其他的所有掌控权。
“喜欢”这种感情真的会毁掉一个人。林奉就是因此从云端坠入泥土与我为伍的。
他会因为我喜欢牛奶,而天天带一盒过来。
他会突然想起曾经害我坐在厕所地上湿了裤子难堪的B,然后向B突然发难。
……林奉的喜欢里,处处是放着奶酪的甜蜜陷阱,他悄无声息潜移默化地在养废一个人。
幸好喜欢的对象是我,否则,被他喜欢的人迷失他的甜言蜜语里,以任性无理取闹、以懒惰遣人伺候、以随性不修边幅为好的话,真的是再也不能离开他半步。
他的喜欢,自私贪婪又充斥着占有欲和控制欲。可惜我知道,可惜我不喜欢。
3
“我真的戴着黑框眼镜更可爱吗。”
我装作无知地询问,林奉一本正经地点头称是。
目前来看,我们是朋友,而我单纯依赖着他。
“我还是觉得亚麻颜色的头发更适合你一点。比较喜欢。”于是他第二天的头发变回了亚麻色。
“啊。你抽烟啦?身上味道好重。”我皱着眉头,用手扇着鼻周的空气。于是他的烟盒不见了。
还有种种种种,我开始明目张胆地试探他的喜欢,理所当然地叙说我的喜欢。
相安无事,友情以上,暧昧不清的关系状态。
他不说明,我也当缺了根筋。
直到他的头发染成刺眼桀骜的红,直到他叼着烟在我面前淡定吞吐。他意识到了我的越界,然后在无声警告我。
他在盲目自信。自信我喜欢他。
他对我的喜欢,是那种,想让我成为附庸的喜欢。他只允许自己喜欢到这一步,拒绝自己做出任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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