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卖房子卖地,然后和买主成为人身依附关系,世世代代当牛做马,由此形成富者愈富,贫者永无翻身之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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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土地国有就是要从根儿上斩断土地兼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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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私人只有使用权,说白了就是种可以,买卖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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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这不是明抢吗?老百姓能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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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问出这种问题的,一看就是没好好上初中政治课和历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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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使用权永远属于个人,可以世世代代往下传,根本不耽误其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作为生产资料的属性,只是剥离了其中的商品属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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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朝廷征收,任何人无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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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征地也得给补偿,不仅按照市价,而且还得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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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极端点儿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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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家因为家中有人生了重病,高额的医药费逼得他家只能卖地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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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家是大户,有钱心善,两家私下签订了交易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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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家拿到钱后,转身就可以去官府报案,一旦查实,老李家不仅要退还土地,之前付的钱也不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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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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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仅仅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那么简单,老李家还得交罚款,还得坐牢,违律买卖土地可是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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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家坏吗?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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