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观察了一下四周,发现最右边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孤独的小女生。她正把头埋在碗里,安静的扒着大碗烩面。
“看那边,挺文静的一女孩。”我用眼睛暗示嘉乐。
“呵呵,走,咱们就坐她旁边,正好没人。”说完,他一个箭步冲过去,生怕半路再杀出个程咬金之类大煞风景的人物。
我俩要了两瓶金星王啤酒,三盘小菜,一个番茄鸡蛋汤,两碗大米饭。
女孩抬起头瞥了我们一眼,又把头埋进碗里。她那可爱的小马辫随着扒饭的节奏,骄傲的一摇一摆的。我和嘉乐相视一笑,就开始狼吞虎咽,风卷残云。
忽然间,我感觉脚底好象踩住了什么东西,弯腰一看,一本《志摩的诗》正躺在那儿。
我拾起书,发现徐志摩的黑白大头照已经被我的脚蹂躏的面目全非了。特别是他那象征文雅博学的圆形透明眼镜,如今却变成了深沉忧郁的墨镜,一个文质彬彬、才华横溢的青年书生转眼间就变成了街头拉二胡卖艺的无业盲青年。从白昼到黑夜,从学者到艺人,一切都可能发现在那一瞬间。
我转向小马辫,小心翼翼地问:“同学,这是你的书吗?”
“哎呀,坏了,怎么会变成这样呢?”小马辫惊呼,作痛心疾首状。
“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你的书会跑到我的脚下。”我尴尬的咧了咧嘴。
“唉,算了,没事儿,只是书皮脏了些,回去用水清洗下。”小马辫有点儿无奈,但又表现的很大度。
“你也喜欢徐志摩吗?”嘉乐的瞳孔放光,他的脸差点儿就越过我这个障碍物伸向她那边了。我突然感觉这小子颇像我姥姥家那只总想偷食的谗嘴大白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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