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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是个闲适的季节,无聊时,两个人会驱车去远郊,在那儿傅兰斯买下了一大片林地,鹿麂锦鸡,随便猎着玩儿。
守林员的小木屋里,挂着各式擦得铮亮的猎枪,傅兰斯挑了一支,站门口瞄了会儿,提议道:“过来试试,对面山坡,桦树下有一只红狐。”
“你忘了?我近视很严重。”
傅兰斯笑笑:“影响不大,更重要的是心稳手稳。”
孔晗半信半疑接过枪,尝试瞄准,果然,那山坡上卧着一团迷迷糊糊的影子。
傅兰斯在他身后,端着他的手臂,帮他瞄准,这样亲密的姿态让他很受用,他往后蹭了蹭,傅兰斯哄道:“教你用枪呢,认真点学,别撒娇。”
“好吧好吧。”他收敛旖念,乖乖瞄准。
凭着直觉,他开了枪。
“砰!”尖锐的声音在林间回荡,惊得鸟雀纷飞,保镖们拿着望远镜,惊道:“中了!”
有人纵马而去,片刻后,捧回来一只漂亮的红狐。
“去,把皮剥了,做条狐毛围巾给孔先生。”傅兰斯乐得“啵”地亲了孔晗一口,笑道:“我的宝贝不愧是学霸,干什么都这么厉害。”
孔晗也有点得意,默默擦拭了一下枪杆,疑惑道:“所以你为什么要教我这个?”
“不喜欢吗?”
“喜欢啊。”孔晗犹疑,“可自从进入孕期,你连硬点的纸张都不让我碰,怕我划破手指,现在舍得了?”
傅兰斯把他抱在怀里,贪婪地嗅着他的发丝,半晌才道:“当然舍不得,我本来想把你养成柔软的藤蔓,只能攀着我,最好谁都见不到,可有了上次那件事,我怕了,我怕我不在,你没办法保护自己。”
“矫情。”
孔晗笑道:“我也是男人,漂亮不代表不会攻击。”
“嗯,你最厉害。”
傅兰斯在他脸侧印下一吻,周围保镖已然司空见惯,目光如炬,站得笔挺,倒是孔晗先脸热了,脸颊浮起一抹绯红,支吾道:“那边杏园果子熟透了,去尝尝。”
他拉着傅兰斯要走,傅兰斯却不动,坏笑着,俯身在他耳畔呢喃:“是,你也熟透了。”
他狠狠瞪傅兰斯一眼。
一天疯玩下来,孔晗困倦得不行,眼下肚子里的小生命已经七个月大,他再怎么锻炼体魄,也架不住小家伙消耗多,是以这晚回家,一进门,他就在沙发上躺下了。
“洗洗再睡,瞧这一身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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