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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化末年,初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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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锦衣卫北镇抚司,诏狱大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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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匪歌从诏狱中飘荡而出:“十万大山高又高,打把火钳插在腰。哪家姑娘不嫁我,关起四门把火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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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的总旗常风不耐烦的抬起头,对一名看牢校尉说:“怎么还没把那个广西叛匪头子的舌头割了?整天唱唱唱,难听到虎子都吃不下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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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虽这么说,常风内心却觉得这首匪歌颇为豪放。那位叛匪头子比处处谨小慎微的他活得洒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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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风英俊、高大,一身飞鱼服更显出他的身份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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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中,百户才有资格穿飞鱼,配绣春。常风一个总旗得此殊荣,定是破格恩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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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他坐在诏狱门口的一张椅子上。他的面前是一条名叫“虎子”的狗。虎子的面前摆着一个铁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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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盆里的狗食奢华而又稀奇,是上好的羊羔肉外面包裹着薄如蝉翼的银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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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箔在医理中,人食有安神、镇惊、定痫的功效。给一条狗吃未免太过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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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风摸着虎子的脑袋:“快吃吧。吃饱饭,一会儿好跟着我干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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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风在北镇抚司专门负责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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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典型的没落勋贵子弟。他的先祖曾在永乐年间受封锦安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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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过了四代人,常风已是旁系的旁系,爵位与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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