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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做过的事情,必然有其该承担的后果,没有人可以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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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比如一大清早,被一队警官上铐带走的林文理,就是这么一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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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很不可思议吗?从周围的人表情看来,是非常不可思议!包括来铐人的警官队也是同样一副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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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很简单吗?说来也真的很简单。出示一份正式的逮捕文书,林文理就伸出双手,让人上铐铐走了。没有发生想象中的脱逃或反抗,更没有死了一地人,也抓不到一个凶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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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林文理毫不反抗?当然是因为逮捕令中所出具的事实,是他真的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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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用什么回想,就是前几天,汉津钢铁厂正门内,跪了那一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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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实现现代化法制的大金,仅仅是怀疑就可以立案;但要定罪,还是需要确凿的证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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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个儿子被揍到进医院,女儿陪自己跪了三天的老婆子提出告诉,官方当然就受理了。而且嫌犯还不用怎么调查,直接就锁定在林文理身上,出具正式法院命令,就把人铐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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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法’作对,是林文理这类人的一个共识。不惧官府甚至是皇权,也是这类人骨子里的一个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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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近乎道,修行路上,大伙儿求索的不就是这玩意儿。至于’术’,那只是日常生活的小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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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砸了良心也不可能砸了道心,道心一旦破碎,就是兵解也救不回来。对于维持世间运转的’法’,修道人多少还是存着一个敬畏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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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人’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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