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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辰回道:“我说过,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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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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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V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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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从来不爱自卖自夸,所以也没有就自己的神通广大去多做解释,只是道:“现在你可以没有后顾之忧的收购金海手里的股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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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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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虽然是经济学科班出身,但东海大学的课堂上从来没有教过他“空手套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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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促成施茜茜和兰佩之会面的时候,关于出让股份一事,买卖双方都不知情,而他随后去找曹锦瑟。说金海已经与兰佩之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其实事实上他是被扔出墙,兰佩之还压根没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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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打力,移花接木,隔山打牛……他找任何一方谈判的时候,没有把任何一方搞定,可结果到了最后,神仙碰到都得摇头的死结,竟然莫名其妙这么神奇的解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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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江老板比胡蝶更应该去缅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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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是干诈骗,一定不会挨电棍蹲水牢,很大概率能成销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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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人,换一个行业,其实也同样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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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答应了她什么条件。”兰佩之再度询问,化繁就简,直插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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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都唱到了这种程度,怎么可能说撤销就撤销,真当过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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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都不用想,其中肯定存在非同小可的秘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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