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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似乎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去了,带着些青春的张扬,切都显得那么美好。不过不得不说,向晨最近有点儿烦躁。好吧,不是有点儿,而是非常烦躁。
大学刚开始的日子,这些以往成日里被关在书房扔在题海中的孩子终于迎来了解放。不得不说,大的生活中总是带着些放纵的,在最初的磨合之后,班的学生很快便熟识起来,于是,各种出去喝酒玩乐,放纵得让向晨都直皱眉。
当然,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这些能考上a大的学生,基本上在高中时也都是些埋首书海中的书呆子,那么自然的,所谓的早恋那是肯定错过了。
当初也不知道是谁突然冒出句:既然早恋咱赶不上了,那么就算晚恋也得来回啊。不然等到大学毕业了,初恋还给自己保留着,那真是丢人丢大发了。
莫名的,这个提议得到了大数人的赞同。不仅如此,而且似乎在别的班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应(自家班上那么人,不能总是自产自销吧),于是乎,整个年级都活跃了起来。
本来这些也是不关向晨的事情的,她平日里的休息时间数是贡献给了打工,就连班上的聚会她也只是偶尔抽空去看看。何况班上那些人都知道她小,是没人会把主意打到她的身上了。
不过可惜,事事总是有意外存在,而且这意外往往还是怎么雷人怎么来。
辛辛苦苦的在外面打了两个月的工,向晨终于如愿以偿的买了个手机来和姐姐联系。对于每天都能听听姐姐的声音,向晨还是很满足的。虽然即使这样和以前的日子还是没法比,但也聊胜于无了。所以那段时间向晨的心情明显很好,见了人也不太装面瘫了,那明晃晃的笑脸都不知道晃瞎了少人的眼睛。
买了手机,但向晨每天依然要去打工。也算是她运气好,当初刚来之后没几天就被她在a市的家kfc里找了份儿工作,每个周末去那里打工,按天算钱收入虽然不,但向晨省着点儿花倒是基本上够她个星期的生活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