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饱满,表情相配。把大丑迷得差点没晕倒。心说,厉害,真厉害。原唱也不过如此吧。
等春涵唱完,大丑叫道:“我还以为彭丽媛来了呢。太美了”。说着拿她的手在嘴上一亲。
春涵挣脱他的手,娇嗔道:“弄我手上口水了。回家后,你得给我洗手”。
大丑满口答应,并问:“你唱得这么好,为啥不当歌手去呢不太可惜了吗”。
春涵脸色变了,冷冷地说:“娱乐圈哪有好人”。
大丑不解她为什么情绪突变,不敢给她抬杠。便笑了笑,没出声。走不多远,又大着胆子,拉起她的手。见春涵没反对,大丑乐得心里直开花。
大丑拉着春涵的手回家。在秋天的大街上,在黄昏时候。随处可见黄叶落地。秋天来了,温度没降多少。
在大丑的家乡,天空要比这里的宽广得多,干净得多。那里的秋天比城市还美丽。
大丑的小店运转正常,生意很好。也许是因为春涵的风采出众吧,顾客特别多。大丑不能干别的,只好打下手。他当初的话不幸而言中,自己真成了伙计。有什么法子呢,自己的能力便不如春涵嘛。自己不用吃醋,春涵能干,自己该高兴的。他早把春涵当成自家人了。她是自己的大老婆,老婆能行,自然就是老公行。何必分那么清楚呢。
大丑自我陶醉,心中以春涵的老公自居。虽然不说出来,心里美得也直冒泡。想到春涵那么纯洁,又那么孤高,令多少男人望而止步。自己一介凡人,竟能朝夕相伴。虽不能一亲芳泽,颠鸾倒凤,也是天大的福气了。有春涵在身边,大丑总是笑容满面。
这天下午,是个阴天。客人时有时无的。两人没事,便坐下闲谈。正谈得开心,大丑手机响了。一看号,是水华打来的。大丑忙出店接电话。水华没什么要事,是要大丑陪陪她。她在家一个人,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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