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小插曲并没有让他从被布鲁斯“隔离”的失落中恢复过来。
他不知不觉的飞回到了之前救那个女记者的城市上空,然后他突然发现他还记得这个城市,也认得这个城市,大都会,距离他在小镇的家最近的大城市。
“不要再跟在我身边了,克拉克,虽然你能帮助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人,但是你也可以选择一个你喜欢的城市去守护,那会让你不再有时间无所事事的跟在我身后!”
布鲁斯说过的话重新浮现在克拉克的脑海中,他从云层上空向下看去,大都会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整洁明亮充满生机和活力,人们忙碌的奔波着,却并不麻木,他们的眼睛中都充满了神采。
“哦,不得不承认,我喜欢这儿。也许这也是一种缘分,我的一切谜题在这里被揭露了一部分,这个城市的报纸会立刻报道出我刚刚说的那些话,这个城市的人会最先知道‘超人’。”克拉克如此对自己说着,然后他决定就是这里了,他守护的城市。
哥谭已经有,不,一直有属于他的骑士,克拉克留在那里也帮不了哥谭,那些黑暗不是他擅长应对的,就算他可以抓住所有的黑帮毒枭,另外一批也会马上冒出来顶替,那个城市的黑暗更加深沉,而且错综复杂的与那个城市所有阶层的命脉紧紧缠绕在一起,他对那些无能为力。
“我帮不了那个城市,不过我可以帮他的骑士。”这样想了一会儿,克拉克的心情终于恢复了一些。他决定在晚饭的时候继续拜访韦恩庄园,用久违的克拉克肯特的身份,还在上学的那个。
想起他的学业,他突然发现他这几个月的出勤根本不够,还好有他的学校是布鲁斯安排的,不然老师肯定早就给他的父母打电话了。
克拉克回到他在哥谭的居所,一边换衣服一边想着,“也许我可以提前毕业?反正那些东西我都会了。我现在的状态也没办法过什么学校生活。最好能直接跳到大学毕业,我需要一个工作,平日里的能被我父母接受的工作。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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