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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家真养过一只狗,黑乎乎的小杂毛,不是什么名贵犬种。每天我和顾息最大的乐趣就是带着狗在我们住的小巷子附近撒欢儿。夏天太阳毒,我们疯得满身都是汗,晚点了我妈就会站在门口拉长嗓子唤我们的名字。回到家里,两碗绿豆冰放在老木头桌上,上午熬好,下午放凉,喝的时候还有点冰渣子,别提多畅快。狗回到它的窝里,也有一碗干净的水喝。
后来那狗忽然就没了,我们当时还伤心了很久。我爸在小院子里给它立了一个小小的墓碑,我们时不时还会去放点馒头渣肉骨头之类的东西。但它是怎么没的,是跑丢了还是被车碾了,我已经记不清了。
回过神来,贺知遇已经把我带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杂草丛生,人迹罕至,面前就是高墙电网。
多少人不堪忍受想要翻越出去重获自由,然后栽了。不过贺知遇不是带我来翻墙或是帮他翻墙的,他转了转,找到个看起来干净点的地方,就那么坐了下来,然后拍了拍他旁边的地儿。
我嫌弃地用几片叶子扫了好半天,觉得没那么多灰尘了才肯坐,贺知遇一样嫌弃地看着我,拿手护着他还剩最后几口的雪糕。我真想撞他一下,看把那根木头棍子撞在地上他会不会哭。
我吃得没他快,主要是这玩意儿甜得我不敢大口吃,又不好直接扔掉。本来以为他这种从小过富人生活的,零食只认那种名字老长一串字母的牌子,结果没想到这么亲民的廉价冰淇淋也吃。这雪糕顾息以前也喜欢,外面一个硬币就能买。
我跟他实在没什么话说。两个大男人并肩坐在傍晚的高墙下,一起吃在外面很便宜的雪糕——如果换个场景,谁再换个性别之类的,倒还像那么回事的。
像什么事,校园青春偶像剧的情节。
我又对不起李崇雷了,他约我去操场看星星的时候我觉得像老套言情片俗不可耐,这才过去多久啊,我又跟另一个男人重复了这种情节。
但贺知遇的确比他像那么回事。那些片子主角不都喜欢这种有钱的小帅哥吗,我要是个女的什么恶俗套路我都认,换成李崇雷那个痘坑都没消干净的胡茬老脸还是算了。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外表的重要性。
只可惜我是个老大不小的臭爷们儿,不是什么青春洋溢的小姑娘,氛围怎么都不对,可能跟李崇雷搭对儿还和谐点。
偶像剧男主贺知遇完全当我不存在似的,吃完了宝贝雪糕就开始喝饮料。他还穿着打球的背心,冰镇的饮料瓶子都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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