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训练师而言,这非常不明智。”
\n
\n
侦探把手指向案发现场的方向:“焚尸现场正在下水道入口,如果凶手真的想扰乱搜查,他完全可以将这具由于宝可梦对战受伤致死的尸体丢进不见天日的下水道。这样一来,等到尸体被发现并打捞上来,警方将面对一个死亡时间不明的尸体,死因则是任何宝可梦都能使出的攻击,在这种情况下,凶手的形象将更加难以确认。”
\n
\n
“我们眼前存在这样一个矛盾——凶手为什么既做出焚尸隐藏自己的举动的同时,又做出暴露自己手持火系宝可梦的举动呢?”雨果高举汽油瓶,提出问题。
\n
\n
“这会不会是犯人的疏忽?他可能单纯地认为焚尸对自己有利,而没有想过这些复杂的理由?”君莎顺口问了一句。
\n
\n
“很好的猜测。任何犯罪中都存在愚蠢和意外。”侦探夸奖一句后又摇起头来,“但这种愚蠢不太可能发生在犯罪的准备阶段。”
\n
\n
雨果终于收起了汽油瓶,摊开双手,像警察学校里的犯罪学讲师一样解说起来:
\n
\n
“绝大多数谋杀案中,犯人的终极目的只有两个——犯罪,以及脱罪。前者是理性的崩坏,谋杀者丢失了支撑人性的某样东西,在杀意的驱使下犯下杀人重罪;而后者,则是理性的回归,杀人犯希望逃脱罪行,再次披上文明的外皮回到日常生活——
\n
\n
“一个谋杀者如果在构思如何犯罪的过程中就开始谋划脱罪,这就表明他是在相对理性的状态下策划谋杀的。因此,在蓄意谋杀案件中,至少在犯罪的准备阶段,罪犯的一切行为都是有具体的目的和理由的。”
\n
\n
“所以他的真正目的是?”君莎期待着侦探的解答。
\n
\n
“重构现场!凶手把犯罪现场遗留的所有证据彻底打乱,借此误导警方的调查。”
\n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