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也就是说我在电影里看到的那种可以坐人的马车至少需要12个金币......
看了看食槽里的饲料,再看看马的犬齿,原来这里的马是吃肉的......
然后我又往里走了走,另一种奇怪的动物被我发现了——体形硕大的绵羊。
为什么说体形硕大,因为这只羊的后背和我胸口一样高。我有个靠谱的推测——这个世界的很多生物都比原来的体形大,比如兔子,比如现在这只羊。
大绵羊看见我,还咩咩地叫了几声,看上去很温顺。
“这个多少钱?”
“啊?”
“我说这个。”
“3金币......”
养马人一脸莫名其妙,我则自认为聪明地算了一笔账。
一辆板车加一匹马需要12个金币,一只大绵羊加一辆板车只需要7金币。而且大绵羊吃草,性情温顺,好养活;马吃肉,性情可能比较暴躁,不好养活。另一方面,虽然马的用途真的非常广泛,但对于我们来说太过招摇。而且,就今后一段日子的生活,对马的需求也并不是很大。
“买这个。”
“啊?”
沃夫朗和养马人一齐发出了比刚才更惊讶的声音。
唯一没觉得惊讶的是美杜莎,我的蛇美人悠哉悠哉地摆动着尾巴走到了大绵羊旁边,稍微打量了一下,只问了一句话:
“能吃吗?”
“当然可以。”我毫不犹豫地回答。
“买了。”
7个金币被我直接扔给了养马人,沃夫朗从衣服里掏出了一副眼镜带上,仔细地看了看那只大绵羊,然后回头问我“来歌先生,您确定要买?这是一只...”
我能猜出来他说的是“这是一只绵羊啊!”
“嗯,是的。”
大绵羊被牵了出来,套上了一辆比较小的板车,该怎么说呢,确实有一种违和感......
但自己买的东西,不管好不好都觉得非常有面子。
把麻袋、屋檐、锅等等一系列货物都扔到车上,我试着让绵羊动起来。用力拉动缰绳,如果那玩意套在羊身上也叫缰绳的话。巨大的绵羊真的迈开步子走了起来,看起来毫不费力,但问题来了,如果我不拉它,它走两步就不走了......
先不管,这些问题回去再解决。今天的行程该结束了,毕竟我还是想保持低调。和她悄悄住在那个洞窟里,如果不必要的话,应该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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