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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孝文帝拓跋宏时期,国家依然是这样的局面:皇帝以内府名义拥有自己的财产;大臣、将军以八大部落首领身份拥有部分财产;朝廷官员出身于哪方势力,其所有开销由所属部落承担;汉族官员开销由自己所属世家、坞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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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官员们的收入则是来自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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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战争抢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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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频繁,则收获机会多。反之则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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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的队伍比不参战的队伍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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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军没有收成,损失自个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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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处理诉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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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官员捞好处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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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荐官员,帮助升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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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的选拔主要靠推荐,自然有好处费。虽然不一定是当场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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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低级官员往上升迁,是高官捞钱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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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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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年过节、添丁失口、生日喜宴……乃至马驹下崽,都是收礼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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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后世反贪清单上的搞钱法,在北魏开国百多年后,仍然是天经地义的合法开源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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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明根上书认为:魏国已经是一个国土基本固定,人口稳定增长的农耕国家,过去那种皇帝、贵族部落、汉人世家瓜分天下财产的制度,以及各自增收法子,虽然有利于对外扩张、民族感凝聚,但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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