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的特质在他身上,却有着坚硬的质地。好像风中摇曳的星星,在黝黑的水面上洒下颤抖的光,似乎下一刻就要碎裂了。你哀伤心痛,用手去打捞,触手的只有冰凉,再抬起一看,星星还高高地挂在天上,总之是触不可及。
那一点对孙泠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也就暗暗收起来了。
月末,同事一起聚餐。店子是老板选的,价格实惠,味道挺好。里面有一道菜孙泠从没吃过,不知道是用什么菜煮的汤。汤呈淡淡的绿色,碧绿的蔬菜一丝丝从碗底飘上来,蔬菜本身的味道,加上一点蒜末,味道就足够鲜美。服务员把菜单拿上来的时候,孙泠特意看了看菜名,暗暗记下来。
有时候在桌上要喝酒,你敬我,我敬你,红的,白的,啤酒,一顿饭总会吃那么两三个小时。一开始,孙泠说他不喝酒,大家就把白酒换成了啤酒,孙泠象征性地举举杯。
“喂,泠泠,你这杯酒从没动过吧。”一个同事无情地拆穿他。
公司里很少有人叫他全名,或者为了拉近关系,领导叫他小孙,同事叫他泠泠,一开始他觉得违和,每次别人叫他,半天才反应过来。时间长了,倒也适应了。什么事情都能慢慢地适应吧,就像他渐渐习惯了对陈村的思念。以前,思念有个终点,终点就是和陈村的见面与相处,他就像个长跑运动员,时刻紧盯那个终点,以此忽略过程的痛苦。但是每次见面的时间又太过短暂,“金风玉露一相逢”,他无端有这样的感觉。而现在,因为终点是渺茫无期的,他不得已学会享受这个漫长的过程。过程依旧痛苦,但多了平静和充实,不再让人难以忍受。他想象这种感觉,就像在幽蓝的水中潜行,水朝四面八方涌过来,他会孤独,会害怕,但习惯了就会享受,一个人自给自足,不必再渴求另一个人的给予。
孙泠发现自己又失神了,他把酒倒出来,换上茶水,隔着桌子,遥遥地和同事举杯:“被你们发现了啊,老实说,我酒精过敏。”露出一个秘密掩藏不下去的无辜笑容。
酒酣耳热之际,一群人吵吵嚷嚷,旁边的女孩子很漂亮,端着一杯酒,自顾自地碰了碰孙泠放在桌上的杯子,“泠泠,假如你再积极一点,我就要追你做我男朋友了,来,干杯!”
饭吃完了,一群人浩浩荡荡去唱K。装饰浮夸的包厢里,五颜六色的灯光从每张脸上快速地闪过。只有两个话筒,大家挤着唱,有个同事,专挑高音的歌唱,到了高潮又唱不上来,现场一片鬼哭狼嚎。也有几个同事,歌唱得好,粤语情歌被他们唱得缠绵悱恻,百转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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