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但还是得装模作样地点堆东西。
实际上,我藏在牛仔裤下面的鸡巴已经悄悄地硬了,顶著裤门,束缚得难受。从被他揽进怀里那时起,它就开始蠢蠢欲动,现在他活色生香地在我面前坐著,脱掉大衣後的好身材完全呈现出来,宽肩细腰,手臂结实,还穿著学生气的格子衬衣,每样都是我的最爱,每样都能让我勃起。
要是他再把衬衣外面的毛线背心脱掉,恐怕我得立刻去次wc撸发才能安安稳稳地坐下吃饭。
幸好他没有,相当爽朗地跟我谈论文的事儿。
我对他的所有事都非常感兴趣,而且我平时也比较关注网络,发现除了游戏其他的共同话题也不少,不知不觉就侃得相当投机。
他是个挺健谈的人,我也不差,这样来基本没有冷场的时候,到了上菜的空子才稍稍住嘴,不客气地开吃。
我看他吃得开心,自己胃口也好,要了几瓶白的啤的轮番劝。
想当年我大学的散夥饭上,土木系那麽男生,我个人喝倒了桌子,现在放倒个本杰明还不容易。
只不过事实证明我有点轻敌,他居然比我想象的能喝,两瓶啤酒半瓶白酒下去还能勉强保持清醒,红彤彤著脸趴在桌上跟我求饶。
“不成了宋哥,再喝就回不了宿舍了。”
这才是我的目的啊本杰明,我轻声说:“没事,不成咱今晚在外面住,醒了酒再回去。”
他努力对准双眼焦距,表情可爱:“这……不好吧……”
“有什麽不好的?”我再接再厉给他倒上杯啤酒,端到他嘴边,诱哄道:“喝点啤酒冲冲,就不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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