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份基本演歌星合约,递予沈婕汝。请你仔细看完之后,在左边最下方的空白处签上姓名。
这是特地给我的?连合约都预先拟好,其中会不会有诈?
不,这是统一规格,所有新进人员签的内容都一样。他一笑,很具嘲弄的意味。
你不需要另外针对我拟一份合约?太草率也太不重视她了吧。
你想要求额外的优惠条件?刚刚是谁说要凭自己的力量闯出名堂的?
不是的,我是说……呃,算我没说。沈婕汝不悦地拿起合约,才看到第二条就尖声惊叫了,这上头说,不出唱片的时候,我仍必须每天到公司上班,而且月薪才两万五千元?!她家帮忙煮饭的欧巴桑都不只这点酬劳。
没错,这是员工的基本薪资,不做事还有钱拿,你应该感到很庆幸了。
问题是……她已经很习惯一个月不花他个十万、八万(而且是港币)不过瘾了呀。
想到以后必须节衣缩食甚至挨饿受冻度日,她就觉得前途一片黯淡。
可恶的家伙,瞧他一副道貌岸然,原来只是披着羊皮的吸血鬼。
现在怎么办?海口都已经夸下了,还打退堂鼓,岂不要被他笑破肚皮,教她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贼船,她胡里糊涂上了贼船,而眼前这坏男人正是如假包换的海盗头子。
深深为悲惨的未来哀悼一分钟后,她好不容易再度提起勇气往第三条合约看下去——
五年会不会太长了?也许她一举成名,半途有人出高价前来挖角或什么的,岂非只能望钱兴叹,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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