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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一直写的是合作社,合作社的出现还是比较短暂的,但那种模式我觉得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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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持续时间更长的是人民公社,人民公社这个话题,说起来的话就很长了,这里面的故事其实很有说头,不好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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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些章节也说过,人民公社的那个分配模式,对于纯农业的生产队,对社员是不公平的,照顾队里的老弱比较多,参与劳动的人,分配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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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每个生产小队,只要有副业,分配也就相对比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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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已经写得很多了,人民公社这个问题也跟大家分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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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山东沾化县李家公社曹家沟大队分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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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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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在手机上看不看得清楚,网上一个卖旧物品的人发的,我询问的时候,他已经出售了,也就只有图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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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67年的分配表,来说一说人民公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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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还是一些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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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1950年海滨县撤销,复归属沾化县,划为第九区。1958年9月建李家公社。1963年建区划小公社时,复为李家区,1965年改为李家公社,1984年建李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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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面积161.9平方千米,人口人,辖14个自然村,14个行政村,乡政府驻李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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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底,面积173平方千米,人口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90人,曹家沟、辖李家、西山后、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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