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砚之还是不高兴,拿了块果脯塞进了他的口中,“高将军只有这么一个掌上明珠,就这么被人祸害了,难免想要自己出气。他算是能忍了,若是我爹,不等你提开封府,就直接上去,一棒子把这一家人全都打死了。”
姜砚之叹了口气,“嗯,我知晓的。”
闵惟秀明白他所想,像这种小娘子受害的案子,本来就很难审理,毕竟已经时隔久远,而且要证明一个人是自愿还是被强迫,就是很难的事情。大部分的小娘子,遇到了这种可怕的事情,要不就是一根麻绳把自己吊死,要不就是从了犯人,厉害点的,也多数会忍气吞声,生怕污了名声。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勇气,把自己的过往,拿去开封府说的。
高达若是一个在乎名声的人,他便不会做官家的刽子手,他不在乎自己的名声,但是他在乎高恬恬的名声。
高家强势,有本事从官家那里讨得人情,私下里惩处了柳家。但是其他人呢?
若是其他的小门小户的小娘子,遇到了像高恬恬这样的事情,她们又该怎么办?
逃逃不掉,家里人寻不到她;即便是寻到了,又带不走她,便是能够带走,又怎么能够保证家中人不嫌弃她?
去开封府告官,即便姜砚之可以不提其姓名,帮其隐瞒,但她周围的人呢,少不得要被人指指点点;不去开封府告,难不成就这样忍气吞声,接受命运的磨蹭,一辈子么?
想想,都让人心中难过。
姜砚之咬了一口果脯,这是一块杏干,酸酸甜甜的,味道极好。
让他的心情也舒服了不少,“以前我去茶楼里,听到有人说怪侠一枝梅的故事,总有些嗤之以鼻,盗就是盗,不管怎么侠义,都改变不了他是盗贼,违反了律法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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