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科洛拉多山的不同地方,上演着各种版本的深山旅行记。
大多数佣兵到现在依然是独自一人在大山中闯荡,他们几乎都选择的是在大树上过夜。
只有琼斯昨天运气不错,偶然发现了一个隐蔽的山洞,确认没有危险后,他将山洞清理干净,在洞里找到一些干燥的树枝,用教官教的钻木取火法生起了一堆火。然后再找来枯草铺在地上,过了个舒舒服服的温暖的夜晚。
甚至早上离开的时候,琼斯还恋恋不舍的自言自语:“这么美妙的好地方真的舍不得离开啊。”
而其他人跟戴维斯他们一样,身下磕着粗糙的树皮,身上盖着潮湿的雾气,哆嗦着过了一个个难眠的夜晚。
“哗啦啦”灌木丛中有了动静,一只灰色的野兔动作敏捷的跑出来,接着又窜入了草丛中。
戴维斯手中握着军刀,气喘吁吁的在灌木丛中站直身子,一脸的晦气。
“该死的兔子,动作怎么那么快;该死的教官,怎么不让带枪?我的兔子,我的美味。”几天不知肉味的戴维斯疯狂的挥舞着军刀。
在科洛拉多山,猛兽几乎已经绝迹了,成为了诸如野兔之类小动物的天堂。
这种些动物的警惕性非常高,稍有风吹草动就立刻逃之夭夭,让那些抱着和戴维斯同样心思的佣兵们抱怨连连。
怎么想改善下伙食都这么难啊。中途休息的时候,戴维斯哭丧着脸自言自语:“三天没吃肉,我肯定瘦了,七天熬下来,恐怕会瘦成皮包骨头了。”
布朗连嘲笑戴维斯的心思都没有了,自从第一天把携带的干粮吃完后,这两天都没吃上一顿饭,消耗也大,有力气抱怨还不如躺着养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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