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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天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挑一个人从此消失在世界上,我一定把这个名额留给我的邻居亨特。我恨他,该死的小鬼。要是在平时,我会隔着栏杆朝他脚底下啐一口,但今天没有。我冷冷瞥了他一眼,他一下子愣住了,我回去继续擦我的车。过了一会儿,我听见背后骂骂咧咧的嘟囔和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回到家,我洗了个澡,坐在沙发上,感觉非常惆怅。我想我最好得去找亨特打探一下他知道的事,但我们可不是会互相送糕点的那种邻里关系。事实上从他搬来的第一天在庭院里开派对到凌晨,我就看他非常不顺眼,后来的各种小摩擦更加深了这种矛盾,我知道我讨厌他远早于我知道他的名字。
想到要拜访这家伙,我就痛苦万分,唉。只有软木塞拔出瓶口的“啵”声能给我一点安慰。在沙发上磨蹭了很久,我爬起来,敲开亨特的家门。
这个爱尔兰人站在门口,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那眼神让人很不舒服。
“你刚从酒桶里爬出来吗?”亨特皱着眉说。
我没说话。
沉默了一会儿,他又问:“你的脸怎么了?”话音未落,就伸出手来在我嘴角边戳了一下,我“嘶”地倒抽一口冷气。
我恼火地拍开他的手。怎么这世上还有人会随便摸别人的嘴?“破了,不然呢,你啃的?”
“怎么弄的?”
“关你什么事?”
亨特皱着眉看我:“你有病吧,白痴。”
他这是什么表情?他这是什么表情?他这是什么表情?亨特看上去不会超过25岁,怎么说我也算是他的长辈。你不是英国人吗?难道你妈妈从来没有教过你,如果你长得比别人高,就不要再用鼻孔看人?
说真的,他的红头发和沾满颜料的衬衫和双手插兜的无所谓的姿势都太他妈的操了。我握住门把手,当着他的面狠狠摔上门,怒气冲冲地走了。
他打开门,在背后朝我吼:“你再敢走进我的院子,苏伊·赛德斯,我就一枪杀了你!”
回到家,我在玄关地板上睡了一觉,爬起来的时候酒醒了一半。我晕乎乎地想道,这不对呀。
现在花十分钟回忆一下我的计划:争取跟亨特聊几句,打探一下他对那天晚上的事知道多少。如果他不幸了解太多,就请他去跟佩特拉做伴。到目前为止我都没考虑过收买他的可能性。如果让他知道我儿子杀了人,还没等我掏出钱来,他就会马上打电话给警察,他就是这样的人。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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