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你今晚见过她。去睡吧。”
布彻尔沉默地看着我,点了点头。
我解开脚下的塑料袋,佩特拉面目全非的尸体又一次暴露在我的眼前,扑鼻而来的是一种血肉开始腐败的臭味,曾经她的呼吸那么甜美,少女的焦糖甜味,现在,她散发出的这种可怖的气息连最亲密的情人也望而却步。
我站起来去洗了手,戴上橡胶手套。回到佩特拉身边,摸到她死鱼一般冰冷的皮肤,我才发现我的晕血症不治而愈。
当年在阿富汗的时候,我,治疗活人、死人,介于呼吸和缄默之间的人——流水线上一个麻木的屠夫。
我摸着她,佩特拉,难以抑制地哭了起来。她的伤口开始干涸,但仍然能用手指搅出一点粘腻的声音,像年老的女人的阴阜。她死了。我不确定这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有些怅然若失,但我的手里何曾不是空无一物?
事到如今,我唯一庆幸的事就是死去的不是布彻尔,而佩特拉只是一个混血的黑女人。
对于处理尸体,我也不是很有经验。
我用黑塑料布垫着,把她拖到浴室,放在瓷砖地板上,等她的血流干净,在等待的期间,我捏着刀在她的脸上又添了几道伤口,然后把她每根手指的指腹涂上一层胶水来掩盖指纹,虽然我不觉得芝加哥警方有能力通过这个识别出人的身份。
等了大约二十分钟,我用淋浴头把血都冲进下水道,拿了最大号的垃圾袋在她身上比划了一下,悲哀地发现,哪怕她是一个小个子女人,也不能全须全尾地装进袋子里。不得已,我只好拿出才买不久的菜刀,砍断了她的脚踝、膝盖、手腕,手肘。还是不行。我最后只能砍断了她的脖子,一共五下,她的头才离开身体。
我把我面目全非的佩特拉装进塑料袋里,扎紧,在外面又套了一层麻袋。看不见她的脸,我由衷地感到一阵轻松。
我站起来,回过头才发现,哪怕垫了塑料布,还是有一条血迹一路拖拽过来。我又擦了地板,两遍,一路擦回去,缓了好一会儿才直起腰来。
我本来想现在一鼓作气把麻袋塞进后备箱,又怕经过一个晚上的发酵,尸体的味道会永远留在我的车里。我于是把它拖到阳台上。这是我人生头一次这么庆幸当时买的是独栋平房而不是公寓,房子之间相隔甚远,再怎么顺风,邻居们也不会闻到臭味。
做完这一切,基本就算结束了。我才舒了一口气,突然想到手套还戴在手上,我看着手套上的血,心跳骤然加快,头脑一片空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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