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切如常,杜凌又恢复了自己个人自由自在的日子,其实以现代人的角度来看,杜凌的生活是极有规律的。每天上班工作,下班以後偶尔和同事、客户、朋友出去喝杯,但从不贪。大的时候,他的客户就是他的或是大哥、二哥的朋友,杜凌是做建筑的,毕业於斯坦福的他本身就是个优秀建筑设计师。所以每当有熟人要换房子、换装修的时候,总是喜欢先听听他的意见。
空闲的时候,杜凌喜欢听听音乐,做户外运动,当然每星期也至少去两次道场。
说到去道场,杜凌现在可比以前大有不同。从纽约回来以後,杜凌再去道场的时候总是刻意的在道场中绕些圈子,尽可能的与道场中的人接触。虽然此举令他又收到不少情书,可是也终究让他认识了几个人。
今天是星期六,下午闲来没事,杜凌便早早就来到了道场。保持付好身手是哥哥们答应他可以不带保镖的条件。做了下午的激烈运动,自然会出身的臭汗,杜凌不愿意在道场里洗浴,於是准备打道回府。照例的,杜凌没有直接下到停车场,而是绕道大厅再过去。
才下到楼就看见自己曾经认为是弱智的依云。想到这个,让杜凌有些汗颜,那天看依云的样子,还以为她……唉!後来才知道依云是个很聪明但很苦命的孩子,她在小的时候直被人关在笼子里养了很年,以至被放出来以後有运动失调综合症。
但是,今天吸引杜凌眼光的不是这个漂亮小姑娘的可爱而笨拙动作,而是她手中的东西。
那是张照片,张两个男人的照片,那是伍和少年杜凌的合影,那是张本应该在杜凌钱包里的照片。
也许是因为童年的不幸吧,依云是个极敏感的小姑娘。杜凌小心奕奕的和她打招呼:“嗨~~~~小依云~~~~~~”
“大哥哥好!”
“恩,依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