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构不构成抢劫罪啊?】
【虽然我很想他重判的,不过因为十二块钱就构成抢劫罪的话,这是不是有些不太科学。】
见弹幕纷纷提出质疑,做为一名合格的讲师,罗三解释道:“看是否构成抢劫罪,就必须要了解一下抢劫罪所构成几个要素,客观上来讲,抢劫罪是通过暴力和胁迫条件,侵犯公私财物,而从主观上来看则是,直接故意的想要把公私财物占有为目的。”
【按照罗老师的说法,这人肯定是抢劫罪了,毕竟不管是从客观还是主观而言,他都想要侵占那十二块钱。】
【想多了,审判长不可能会判定为抢劫罪的,毕竟才十二块钱。】
【不是钱多钱少的事儿。】
在直播间因为这件事争论的不可开交的时候,法庭上,张静再次敲响法槌。
“请被告方进行辩论。”
张宏此刻也是觉得有些骑虎难下,本来想要因为这个案子,增加一波名气,现在看来全是增加的骂名。
虽然有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感觉,秉承律师的素养,他还是硬着头皮站了起来。
“我方当事人主要是一时情绪激动,而是把绝对谈不上抢劫,我方当事人经营的是一家小吃店,原告也清楚这点,两人在一直发生冲突之前,商品买卖关系都是客观存在的,而那碗抄手在端上桌以后,便已经是做为原告方所购买的产物…………”
“所以请审判长支持我方诉求,驳回原告诉求。”
从苏不凡提供的证据而言,张宏也知道,吴兵的故意伤害罪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所以他这次辩论围绕的便是,那十二块钱是商品买卖的结果,而并非吴兵恶意侵占财产的目的。
否则的话,故意伤害罪最多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