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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快点,吃得太慢啦!”麦北水在餐桌上托腮,用腿勾住身下当人肉坐垫的沈冬绅的小腿。
今天是沈冬绅的休息日,没有麦北水之前他会去和以前的队友练练拳击,有了麦北水之后都是在家陪他。昨天麦北水不知从哪儿翻出他之前的拳击照片,要求一起去,今天准备带他去朋友开的拳击室玩。
沈冬绅无奈地加快咀嚼速度,两三下解决剩下的早餐:“宝宝会自己穿衣服吗?”
麦北水点头:“但是不要自己穿。”
“我来帮宝宝穿好不好?”沈冬绅抱起他,往衣帽间走。
麦北水抱着他的脖子又点了点头:“嗯!”
窗户外风“呼呼”地吹,秋意正浓。
沈冬绅拿出昨天沈多搭配好的衣服,给他里面穿了一件卫衣,一件夹克和带点毛的多口袋卫裤,不看脸还有点小帅呢,没忍住弯腰在他小脸蛋上亲了一口。
他自己则是拿起皮衣夹克和牛仔裤,里面只穿了一件工字背心,脱下西装后少了一丝严厉,多了一丝狂野。
外表看起来非常有侵略性的一男人正跪在地上给长相艳丽的少年穿鞋,因为麦北水嫌弃他的寸头刺手,就养长了头发,跪在麦北水面前温顺极了。
穿个鞋子穿了好一会儿都没穿完,麦北水调皮地用脚丫子动来动去,一会儿蹭蹭男人的手臂,一会儿又伸到男人的衣服里滑动。
也不知道是不是双性人的关系,麦北水的脚比正常男性要来的小巧,平时不怎么走路所以是白白嫩嫩的,纤细的脚背上没有一条青筋。
沈冬绅抓住白嫩的小脚丫子,低头吻在他脚背上,手指轻轻抚摸:“再调皮就吃掉了。”
有恃无恐的麦北水根本没在怕的,笑嘻嘻地说:“那就吃掉呀。”
沈冬绅闷笑,慢慢张开嘴......
“呀!”麦北水被他吓了一跳,他还没被舔过脚,刚才也不过是句调笑沈冬绅的话,但身下的男人张开嘴含住了自己圆滚滚的大脚趾,瞬间被滑湿温热的口腔包裹住,轻轻吸吮,把他吸得痒痒的。
沈冬绅动用牙齿,叼着趾根观察他的反应,缓缓地用牙齿研磨,牙齿之间都能感觉到趾骨,他把大脚趾玩弄得湿淋淋后把舌尖插入到趾缝当中。
已经不是痒了,他羞耻,看着跪在地上舔弄自己的脚的男人,心里一阵征服感。他感觉到酥麻的电流从脚尖传来,平时根本不关注的趾缝被舌头插入,猩红的舌头在白嫩的缝中抽插、磨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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