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死着没有什么区别,自年幼起就相伴左右,十年流浪江湖的毛毛更是和其他人没有半点区别,半点温情与执念也没有。
而穆玄英,虽然也比游戏里帅,但比起游戏里面整日“雨哥”的毛毛小天使,他见到莫雨的时候笑得实在是太勉强了,一点也不温暖治愈。
叶云裳:都不指望你们能够鸳鸳相抱了,结果连兄弟都不做了。我穿越一回容易吗?你们就给我看这个?!
算了,安史之乱呢,她还是先活下来再说吧。
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就如脱缰的野马,打得叶云裳措手不及。
在安史之乱的第六年,莫雨死了,而且是为了救穆玄英而死。
一年后,穆玄英也死了,是为了给莫雨报仇而死。
叶云裳想,这两个兄弟真是别扭,活着的时候硬是不低头,死了之后要葬在一起。究竟……他们之间是有那个意思还是有那个意思?
叶云裳到底没能活过安史之乱。
万刃加身,心脉俱断,疼到了最后变成了麻木,鲜血自胸口喷涌而出,但叶云裳竟然还能笑得出来。
真是难以想象啊,明明最是怕痛,最是胆小的她,有一天站在战场上,非但没有想着后退,反而为了保护战友断后,和狼牙军血战至死。
她之一生无疑是有遗憾的,但死在了战场上,她却并未后悔。
大抵就是,万事有所为,有所不为吧。
但求,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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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的生命来得猝不及防。
叶云裳想过一死万事休,想过若是运气好说不定睁开眼睛就是现代,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竟是又穿越了一把。
扬州还是那个扬州,只是物是人非。
茶馆里,叶云裳坐在靠窗边的位置。她穿着一件粉色的交领齐腰襦裙,梳着单螺髻,发髻边上插着一柄巴掌大小的粉色小扇饰品。她这身衣服与大唐时候七秀坊的门派服装相似,但保守许多。她不是游戏穿,她的一身武功是她二十年习武不缀外加药浴不停得来了,七秀的衣裳也不像是游戏里那样有着防御提速的功能,她自然犯不着穿得清凉,被本地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