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她操服了,就算不是被操服的,他们为了将来,为了孩子,也得向现实妥协,除了她,不能再跟别人。
余敏珍这软饭吃得贼硬气,都不怕人跑了,是时候该向他们家里摊牌了。
最后三人决定,由高、胡两家各出一半的钱,买栋房子,写三人的名字,而且,她还是户主。
当然,这还是只是他们三人的决定,还没说服两家家长。
某天晚上,两个男人就跟各自的父母摊牌。
结果显而易见的,两人都被大骂不孝子、赔钱货、胳膊肘往外拐。
然而,最让他们生气的是,自己儿子要跟别的男人共侍一妻,但现在实行的是一妻一夫制啊,这女人又不能重婚,儿子还不能跟她结婚,只能算是同居而已,还非法同居,让他们连脸都没了,但更不愿意让自己儿子成为二奶小三。
除了满足儿子的要求,两对父母好像没别的办法。
因为,要是不要这个赔钱货,他们也生不出下一个继承人来。
对于两位父亲而言,他们无法大度到跟以前生不了孩子的女人一样,去养老公跟别人的孩子。
与其让老婆跟别人生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来继承他的财产,还不如给自己的赔钱货儿子。
所以,两人被父母骂了近半个月之后,两对父母都无奈答应,但他们三人得满足自己的要求,否则,宁可把财产捐了,也不给他们。
显然,这两对父母是串通过。
最后,三方会晤。
虽然他们恨不得杀了这个搞大他们儿子肚子,让他们儿子胳膊肘往外拐的女人,但还得接受她。
商量出的结果就是,余敏珍必须要有正经的工作,他们的儿子在家带孩子。
之所以这样,也是无奈的结果。
首先,这个骗了他们儿子的女人,绝对不能游手好闲,必须要工作,不能三人都啃老。
而他们的儿子,如果也要工作,那孩子必须招保姆来带。
可三人现在是未婚同居,而且还是三人行,这样的情况,怎么能让别人知道,保姆是不能叫的,他们作为有钱有势要脸面的,可丢不起这个人。
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让儿子在家带娃,女婿去工作。
插一句题外话,这女婿还真是名副其实的女.婿,女婿女婿,哪个字都带女,可不就是最正宗的女婿吗!
回到正题。
还有一个就是,他们对自己的儿子的能力,那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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