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黎明尽管生活在这十八年都听不懂的地步。往后他拼凑半生,才解出了这三句话的正确答案,只觉得这个男人可恨到了极点。
——即使不爱他,也不肯放他走,让他就这样带着仇恨长大。
都说重生到过去是有难以忘怀的人或者及其遗憾的事,上天给予一个填补缺憾的机会——靠北,他真不知道回到这个时候做什么!明明好不容易熬过童年这个最为艰苦的时候!这个连回忆起来都觉得恶心、要抽上三支烟解愁的时候!
怎么偏偏就回到这个时候呢?白手起家,那一个个打碎了牙把苦往肚子里咽的日子铸就了最后的功成名就……为荣誉、为成功奉献一切,到头来付诸半生的努力都白费了,该怎么办呢?
想到这里,黎明有些颓然,不过身体里住着的毕竟是有着三十多年人生经历的成年人,很快他就重振旗鼓。排除一些私人因素,重生也有重生的好处,能以预见者的眼光享受当下时代红利,少走上辈子那些弯路。
“胖腚,嫩爹莫得回来?”说话的是隔壁老住着的婆婆,听说她有一双儿女,但记忆里鲜少见过她的庭院有人造访。
胖腚,村里农历十一月二十一号生的娃就叫这个……还真是熟悉的贱名。太阳有些刺眼,黎明眯着眼睛看过去,满头银霜的阿婆拄着根细拐杖,嘴里吸溜吸溜发出年老寒冷的声音。她站在栅栏边,冲他勾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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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许是年仅十二岁的身体里住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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