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不能赖着不走,如果,他想不走,也是能做到的。
大丈夫总不能被儿女情长捆住了手脚。
他要回一营,跟吴剑锋他们一起战斗,打鬼子。
这鬼子的无线电台他已经研究的差不多了,肯定不能带在身上,回去之前得找个空送去四行仓库的盐一仓,东西放那儿才安全。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儿,那就是他得把自己跟姜云的事儿定下来。
这好多事儿,一旦错过了,那就这辈子就过去了,再说,先把“主权”给确定了,这以后就无可争议了。
以免夜长梦多。
决定要走,那就不拖泥带水。
收拾的差不多了,明天有一批补充兵员过去,他跟队过去,这医院呆着也不得劲儿。 晚上,姜云过来给他送饭的时候,发现病床上已经收拾好的背包,眼神瞬间黯淡了下来。
这段时间相处,她心里也确实喜欢上了这个爱贫嘴,却很健谈,学识渊博的男人,虽然有时候有些无赖,那都是点到即止,倒没有太过分。
就是该碰,不该碰的都碰了,唯独最后一步还没有。
姜云心里其实早就有程默了,只是女儿家本来就有些矜持,很多话自然说不出口。
这一看到他突然收拾东西,显然是要走的样子,眼圈瞬间就不争气的红了起来。
“小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猪油渣炒白菜?”程默打开饭盒,看到里面的猪油渣白菜,惊喜的一回头,看到姜云坐在床边低着头,连忙合上饭盒,坐了下来,低头侧着身子,玩世不恭的一笑,“怎么,我这还没走了,就开始想我了。”
“程默,你就是个坏蛋1姜云一下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