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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煜失笑,说:“你呀……”
贾环跨前一步,勇敢地拉住林煜的胳膊,仰着脸,眼中的光芒璀璨,极慢,却极清晰地说:“煜表哥,我早就……喜欢你了。还记得那一次你告诉我你喜欢男的,我当时激动得恨不能马上告诉你,我喜欢你,可是,你后来说的那句话,却叫我不敢再说下去。那时候,我好难过,自暴自弃了好一段时间,就在我几乎都要放下的时候,没想到你和……他,终究是有缘无份。所以,这一次,我一定不能再错过。所以,我来了。”
林煜凝视着贾环,心中的情绪变幻万千,当初,冷面冷心地拒绝徒奕瑞,林煜的心里不是不懊恼不难受,也无数次在午夜梦回时问过自己,用不用得着为一个名义上的母亲放弃所爱,可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现在,徒奕瑞已经登上太子之位置,听说太后正在为他择选太子妃的合适人选,将来后宫佳丽环绕,以后,想必是再无瓜葛了吧。那么,自己确实也应该往前走,把过去的种种都丢下。
林煜握住了贾环的手,两人相视一笑。
林煜之前听说过一个说法,喜欢的人并不一定就是最适合的婚姻对象,要想知道他适不适合自己,就像买新鞋之前要试一试脚一样,可以安排一次艰辛的旅程来测试一下。如果历时一个月的艰苦旅行之中,彼此感觉并不讨厌,那么,结为婚姻的话应该会幸福和长久。
历时两年的旅行结束后,林煜觉得,这个说法完全成立,并且,无比正确。
曾经有过,在路途中遇到暴雨,两人在凉亭里躲雨,风大雨寒抱在一起用身体取暖;曾经有过,被风雪困在山上,林煜捕捉野兔,贾环则拾柴生火,烤熟一只兔子后大快朵颐;还有过,一起在山顶看日出,当一轮红日跃然而出,两人心情激荡之下紧紧相拥……
无数的感动,无数的爱,汇集在一起,化作一首歌: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儿,
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
点亮我生命的火火火火火火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