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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道林就是个绣花草包,他看书,感动一下就完了不会深刻思考什么东西,说白点,就是没有脑子,容易感动,容易憧憬,容易受人蛊惑。听勃朗特小姐这样说,似乎很对,又似乎有哪里不对,他是个蠢蛋,没办法有条有理地反驳勃朗特小姐的话,嚅嗫着嘴唇,说,“能给予人心灵触动的就应当是一本好书,哪要想那么多。”
“如若不思考的话,那还不如做一棵芦苇呢。”勃朗特小姐说。
凡是书念得太多的女人都会变得这样有攻击性吗?道林纳闷地想,又有点恶毒的想,难怪嫁不出去。“这本书里面的爱情终归是美丽的。”
“只是缺乏激情。”勃朗特小姐说。
道林不高兴,“你说的头头是道的,那你写一本小说啊。”
勃朗特小姐便沉默下来不说话了,她和道林情谊不错,坦白说,“我有写过。”
道林大吃一惊,“哦?”
勃朗特小姐变得沮丧,“只是被退稿了。我可不是简·奥斯汀那样的富家小姐,有钱自费出版。”
道林又炸毛,“那也是她的故事好看才畅销啊。你却觉得你比她写得好?”
“我的故事不是她那样中国画般惟妙惟肖刻意求工的精致而平静的故事。”勃朗特小姐说,“而且还没写好。”
道林问,“那可以给我看吗?”
勃朗特小姐犹豫之后还是点了头,虽然她敢评价别人,却因为被退稿的经历对自己有些不自信,说不定以后也没有谁会看。
道林揭开稿子的第一页,看到标题:简·爱
道林:“……”
虽然没有看过这本书,因为亨利抨击过这本书异想天开,而且他翻过几页,看了开头,觉得女主角不够有魅力。但是他还是知道这本书后来十分畅销,连带他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等等,这个勃朗特小姐就是那个勃朗特小姐?
道林抱着一定没有奥斯汀大大写得好的心情把书抱回去。说不定我会看睡着呢,道林这样想着,结果一口气看了通宵,烧了两只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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