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说:“你咋不去?使唤一个小孩。”
于向阳笑笑,“那我也去!”
就这样,三个男的在厨房忙碌着,于向念颓废的坐在椅子上等着吃饭,想着离婚后该怎么办。
饭做好了,桌上摆了四个菜,红烧肉、青椒肉丝、炒西葫芦、凉拌黄瓜和一个青菜汤。
西葫芦和黄瓜都是自家小院里种的,很新鲜。
肉是于向阳带来的,那块肉估计有四斤左右。
南城是沿海的南方城市,气温较高,那肉放到明天早上就会坏。
程景默将肉全部做成了红烧肉,满满一小盆。
这个年代吃的饭还不是纯纯的白米饭,是掺着玉米碜子一起蒸的,也有的家庭是掺着红薯、土豆、高粱等。
在这个一般家庭好几个月才吃一次肉的年代,这样的一顿饭算是奢侈了。
可大家都准备吃了才发现,家里的碗不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