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的小姑娘就来到了樊家的大门口,手里紧紧的握着那半块玉佩还有封信。
信上说了什么,除了老爷子没人知道。老爷子也并没有告诉家里的众人,只是要求自己的三个儿子里必须要有个来完成当年的那个约定。顺利成章的,那个小姑娘就留了下来。
那个时候小姑娘十八,樊斌25,樊御22,樊旭19,樊琼还在娘胎里没有出来。
原本和小姑娘定亲的是老大,只是那个时候老大已经有了爱人,再说了订亲的人说白了也只是小姑娘的大哥。所以如果樊家不想毁约的话,就得从樊御和樊旭里面挑个。
按理说樊旭的年龄是最合适的个,但是正年少轻狂又直接受开放式教育的樊旭怎么肯,所以没办法,樊家老二就淡然的接下了这个摊子。而樊家在确定好人选以后也没有马上就举办婚礼,而是把小姑娘送去读了大学。
再后来两个人就结了婚,婚礼上姑娘的大哥穿着洗的发白的衣服坐在轮椅上,形消骨瘦,看就是久病之人。姑娘的大嫂穿的也很土气,身体粗壮微黑,有些局促的推着丈夫的轮椅。而姑娘的老父是已经卧床好几年了,看着这样的家人,满座的宾客无不喧哗。
而樊御则是对长安说,那个时候他才隐约明白过来,老爷子的老兄弟应该是来托孤的。结婚个月后,姑娘老父的死讯就传到了樊家,仿佛那个远方的老人直扛着扛着就是为了听到自家姑娘安好的消息样。现在知道姑娘切都好了,老父也就可以放心的走了。
故事的最后,姑娘给樊家生了个儿子,算是报完了樊家对她的大恩以后,就潇洒的走了。这点长安倒是能理解,毕竟姑娘是农村出来的。农村还是很看重子孙后代的,个后代还真的是就那么顶事。而樊家也默认了姑娘这样的报恩方式,虽然樊家并不缺男丁。
只是长安有些不解的是,自家的舅舅在里面就真的是点感情都没有么。然后樊御有些怀念的告诉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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